1、預處理:將被測樣品放置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,直至達到溫度穩定。
2、初始檢測:將被測樣品與標準要求對照,符合要求后直接放入高低溫沖擊試驗箱內即可。
3、試驗:
A、試驗樣品應按標準要求放置在試驗箱內,并將試驗箱(室)內溫度升到點,保持一定的時間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,以時間長都為準。
B、高溫階段結束后,在5min內將試驗樣品轉換到已調節到-55℃的低溫試驗箱(室)內,保持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,以時間長都為準。
C、低溫階段結束后,在5min內將試驗樣品轉換到已調節到70℃的高溫試驗箱(室)內,保持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,以時間長都為準。
D、重復上述實驗方法,以完成三個循環周期。根據樣件大小與空間大小,時間可能會略有誤差。
4、恢復:試驗樣品從試驗箱內取出后,應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,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。
5、檢測:對照標準中的受損程度及其它方法進行檢測結果評定。
使用注意
1.儀器外殼必須有效接地,以保證使用安全。
2.儀器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室內水平位置,在其周圍不可放置易燃易爆物品。
3.應在供電線路中安裝鐵殼的閘刀開關一只,供此箱特種,在外殼接地通電前請檢查本箱的電器性能,并應注意是否有斷路或漏電現象,本儀器無防爆裝置,不得放入易燃易爆物品干燥。
4.箱內物品放置切勿過擠,必須留出空間,以利熱空氣循環。
5.不可任意卸下頂蓋,擾亂或改變線路,唯當該箱發生故障時可卸下側門,按線路逐一檢查。如有重大故障時,可與廠家聯系。